蜻蜓

小学三年级语文下册第4课昆虫备忘录中


义务教育教科书小学语文三年级下册

上学期,当我讲到义务教育教科书小学三年级语文下册第4课《昆虫备忘录》时,有的学生竟然误以为蜻蜓还叫“复眼”,我一下子就发现了问题。

《昆虫备忘录》这一课里写了4种小昆虫——蜻蜓、花大姐、独角仙、蚂蚱。四个小标题分别以每一种昆虫的名字命名,唯独蜻蜓,题目用的是复眼,这是严重的错误!要马上改正!!!

首先说他的错误:小标题不统一,引起学生误判。

我看到:花大姐、独角仙、蚂蚱,这三种小昆虫是各自用它们的名称作为小标题的,可是蜻蜓却没有用它的名称做题目?写成了“复眼”?蜻蜓并没有“复眼”这一别称。就算有别名,有这个别名也不能用,因为你是作为小标题来展示的。你小标题就是应该用它最正规的名字。何况复眼只是蜻蜓眼睛的一个特征,这里是不能用它的特征作为标题使用的。这样与其它三个昆虫题目就不统一了。

这样还很容易把孩子就误导了,孩子以为蜻蜓还有另一个名字叫“复眼”,这怎么能行?应该都用昆虫的名称做小标题,这样行文就比较统一,这样归类也让大家一目了然。

其二,我不明白教材选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?

1、是要给学生介绍这几种小昆虫吗?那为什么不正规地去介绍呢?我为什么这么说呢?是因为我看到文中介绍这些小昆虫的概念几乎都很模糊,因为我感觉作者并没有像达尔文那样去长期的,细致的去观察这些小生物,只是凭着他平时看到的那一点写出来的(这是远远不够的)。其中有些概念性的东西要非常严谨的。不能都是作者琢磨的不确定的一些东西。比如,他写道:“我一直在琢磨复眼是怎么回事。‘复眼’想必是……”你看看他的用词“我一直在琢磨,”说明他不完全清楚,“想必是”这不也是凭他想象吗?文章整个复眼这个题目下的第1段,作者都在琢磨这个复眼是怎么回事,到最后他也没琢磨出来。

文章作者都没想明白,更没说明白蜻蜓的复眼是怎么回事,那你就只能让老师来讲了?那我们要这篇文章有什么用?老师都是语文老师,他就算懂生物懂的也不多呀!那老师是不是得查资料啊,那何必呢?那还不如直接把资料放到课文中呢。

看看作者的描写:“蚂蚱飞起来会咯咯作响,不知道它是怎么弄出这种声音的。”你看看作者他啥也不知道啊,这还不是得我们老师去查资料,然后再给学生讲解吗?

就说蚂蚱吧,蚂蚱是它的别名,蝗虫才是它正规的名字,他都没写出来。蝗虫如果太多了,泛滥成灾,这样的字句也没有。这不是学生学了半天还是孤陋寡闻吗?如果老师不扩展资料的话。

花大姐的名字是叫瓢虫,花大姐也只是它的别称。只有独角仙用了它正规的名称。

按理说在这么严谨的教材里,你用小标题用它的名称就应该严格的用它的正规的名称,然后你再介绍它的别称,这还无可厚非。

还有,你要介绍这几种昆虫,你是不是应该把它的外形特征,它的颜色,它的生活习性,喜欢吃什么,哪些方面对人类有利?哪些方面对人类不利等等,这些你是不是都应该介绍啊?这些都不介绍,我不知道你让学生学个啥?

2、是要学习他文章的语言吗?

没看出文章的语言有多好!平淡无奇。我也不想多举例,只看最后一句:“这种蚂蚱,抓住它,它就吐出一泡褐色的口水,顶讨厌。”类似这样的话,有什么好学的?我真不明白!

所以,从整体看这篇课文选的并不好。错误不说,还概念模糊。

当然我不是批评作者,人家作者可能自己随手写着玩儿,自己给自己看的,没想那么多。但是用复眼那个小标题肯定是错了。作者也没想要正儿八经的怎么介绍那些小昆虫,人家只是凭着自己的喜好去写的。可是你给人家发表了,你就要好好审题呀,尤其是选作教材,那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。教材出现一点问题,影响多少人啊?

笔者觉得这实在是个大问题,就给出版社打了几次电话,想提提意见,电话是通了,但是始终没有人接,不知道什么意思。

小学语文教材

强烈呼吁,赶快把这篇课文要么改正,要么撤掉,不能让错误继续。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,误人子弟了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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