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乡县隶属孔孟之乡济宁,夏为有缗国,秦始设县,已有多年建县史,是千年诚信典范“鸡黍之约”的发源地,孕育了“建安七子”之首王粲、“三十六计”作者檀道济、现代共产主义战士王杰等大批仁人志士。
近年来,金乡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济宁市司法局“文化矫正”工作部署要求,依托本地深厚的文化底蕴,深挖资源富矿,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,坚持“让身边人讲身边事,用身边事育身边人”,全面开展“一所一德”文化育人工程。“一所一德”即一个司法所打造一个品德育人主题,以本地优秀传统文化、红色文化和先进文化的正向价值为导引,教化社区矫正对象走向道德、理性、真善美,实现“以文化人,立德育新”的转化目标。同时,司法所通过交流授课,把“招牌”主题教育扩大到全县范围,形成一套具有金乡地域特色的社区矫正文化育人体系,在提高文化育人质效、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。
“一所一德”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的整体素质。授课质量直接影响着育人效果。工作人员通过挖掘本地文化资源、实地调研学习、参阅历史文献、编写课件教案,对相关文化内涵有了更加深入和切实的掌握,根据社区矫正教育转化工作需要,制作了一系列文化育人精品课,既提高了“授课人”育人水平,又弥补了专业力量不足的缺口,有利于打造一支适应文化育人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。
“一所一德”有效形成了“供给侧”精心研发和“需求侧”因人施教的良性循环。一方面司法所专注一个育人主题,能够把有限的力量用在“刀刃”上,改变了以往“全而不精”“蜻蜓点水”式教育,可以集中精力打磨精品教育;另一方面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,司法所之间开展广泛的交流授课,使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文化教育,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转化工作。
“一所一德”有效加强了文化育人转化质效。立足和依托本地优秀文化是“一所一德”建设的重要特色。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是本地人,对本地历史名人、文化典故、名人名言耳濡目染,在此基础上开展教育更易引发其强烈共鸣,改变了以往文化育人“晦涩难懂”“不易吸收”的情况。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家乡的认同感、自豪感和社会归属感,从而取得更加显著的教育转化效果。
自活动开展以来,金乡县司法局精心梳理制作了“范式鸡黍之约”诚信教育,“杨震四知却金”向善教育,“檀道济唱筹量沙”明智教育,“王粲登楼”感恩教育,“一不怕苦二不怕死”王杰精神教育,“羊山战役”爱国主义教育,“翟子超烈士”红色教育等一系列文化育人主题教育,也涌现出一批社区矫正对象“搜救落水老人”“创业致富带头人”“修缮道路回报家乡”“抗疫救灾捐款捐物”等好人好事,营造了浓厚的“接受矫正,重塑自我”的教育氛围,有效增强了文化育人转化效果,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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