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季采暖季
又到了用电高峰期
家里没有暖气的小伙伴看过来咯
小编从国网河南电力公司了解到
洛阳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
赶紧一起了解下
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
对于非集中供热区域的“一户一表”城乡居民用户,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:
每年11月15日—次年3月15日时间段内(供暖期)
一档电价:累计用电不高于千瓦时部分,0.56元/千瓦时;
二档电价:累计用电量高于千瓦时部分,0.61元/千瓦时;
取消第三档电价。
3月16日—11月14日时间段内
一档电价:累计用电量不高于千瓦时部分,按0.56元/千瓦时执行;
二档电价:高于千瓦时不高于千瓦时部分,按0.61元/千瓦时执行;
三档电价:高于千瓦时部分,按0.86元/千瓦时执行。
政府划定集中供热区域后,非集中供热区域的“一户一表”城乡居民用户,免申请直接执行。
申请方式:
政府划定集中供热区域前,需自行申请执行供暖期阶梯电价,可通过供电营业厅申请。本人办理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原件;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户主委托书、户主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
河南省“一户一表”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.12元,8时至22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。
峰谷分时电价需要客户自愿申请
申请方式:
1、通过线上办理
居民分时电价为居民自愿申请,可通过“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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