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错,我就是传说中人见人怕的大狗,我高大威猛,凶残无比,那些胆小的人要是见了我,吓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走在路上的时候,我经常能听到,那些主人对着他们的小狗说:没看见前面有只大狗吗?愣头愣脑的还往前冲,小心一口咬断你的脖子。
所以,那些小个子的同类看见我,都是大老远就被它们的主人拖走了。
可是,长的高长的大长的壮,是我的错吗?
哪条法律规定了个头大就不能出来好好玩耍了,个头大也是狗啊,也想要交朋友,也想偶尔撒个娇卖个萌,当个小公举嘛!
难道就因为个头大,劳资就得逼着自己去扮演什么铁血硬汉的形象,就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,稍微娘一点,就要被骂伪娘。
我还偏偏就要当个伪娘,可爱一点、柔情一点、发嗲一点有什么不好……
首先在形象上就要先突破自我,勇于尝试全新造型,之前总被别人叫大黑脸,这下可爱多了吧!
外在形象有了改变,很多事情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去做了。
比如在以前,每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家里小个子在主人面前肆无忌惮的邀宠,而主人碍于我的体型,也只能是蜻蜓点水般的意思一下,从没有把我亲亲抱抱举高高。
现在,没有什么能阻挡我用火一般的热情来表达对主人的爱。
只要视线范围内出现主人的身影,绝对要立刻壁咚过去……
别看我个头大,但实际上我只需要一个屁股的位置。
用肉体交换来的爱才是最长久的,不容反驳。
时时刻刻都要让主人知道自己是狗皮膏药的属性,别妄想摆脱我。
把握住每一个重要时刻,然后疯狂的示爱。
如果要撒娇,脸这种东西千万不能要的,啥也不说爱的小拳拳直接上。
什么过分做什么,任性一点才能获得更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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